REACH SVHC核对的起点不是寻找一份“通用合规证书”,而是确认产品、部件和材料中是否涉及ECHA Candidate List物质,并把结论连接到供应链信息、Article 33沟通和适用的SCIP资料。本文是资料整理参考,不替代针对具体产品和市场的法律判断。

清单会由ECHA更新,文章不把“2026清单”写成固定不变的版本。实际核对时,应以ECHA Candidate List当前页面及相关适用规则为准,并保存查询日期、物质名称、EC/CAS编号和来源版本。

一、先分清物质、混合物和物品

REACH中的物质、混合物和物品不是同一个核对对象。对成品或组件,应先建立产品结构和材料清单:部件名称、材料或配方、供应商、批次或版本、用途,以及材料是否在成品中保持独立形态。不能仅凭商品名称、HS编码或供应商一句“无SVHC”完成判断。

电子件、涂层、油墨、胶黏剂、纺织部件、塑料件和包装可能对应不同资料来源。对混合材料或复合产品,要把供应商声明、配方或BOM、测试资料与实际版本逐项对应;没有足够数据时,应把结论标记为待补证,而不是推断为“零含量”。

二、如何读取ECHA Candidate List

Candidate List是ECHA公布的高关注物质清单。核对表至少保留物质名称、EC号或CAS号、纳入原因、页面版本或更新时间,以及它与产品材料的对应关系。名称相似并不等于同一物质,编号和材料用途需要同时复核。

文章中出现“SVHC”时,应说明它是清单识别与信息沟通范围,不等于产品已经获得认证,也不等于某个产品必然含有清单物质。对每个SKU,建议记录“已识别、未识别、资料不足、需进一步测试”中的实际状态。

三、0.1% w/w与Article 33信息沟通

ECHA对REACH Article 33的说明涉及物品中Candidate List物质超过0.1%(按重量计)的信息沟通。该阈值不能被误写成所有产品、所有检测或所有国家的统一“安全线”;应结合物品边界、物质识别、重量基准和适用市场记录计算方法。

当沟通义务适用时,供应链资料应能让接收方安全使用该物品,包括相关物质名称及必要的安全使用信息。ECHA资料还说明,接收方提出请求后,相关信息应在规定期限内免费提供。页面表达应写成“按适用条件核对和沟通”,不要承诺一定免除义务或一定达到某个结果。

四、SCIP记录看什么

对在欧盟市场投放、且含有Candidate List物质并超过0.1% w/w的物品,ECHA的SCIP资料说明了相应通知范围。SCIP不是“检测报告上传入口”,而是围绕物品识别、组成、SVHC信息和安全使用信息组织的数据库通知流程。

准备SCIP资料时,可按物品名称和部件层级、主标识或其他识别信息、材料组成、SVHC名称和浓度范围、使用或拆解相关信息建立记录。父级产品与其中的独立部件不要混为一条;应保留提交人、版本和资料来源,便于后续变更核对。

五、把结论绑定到SKU和证据

建议建立一张“SKU—部件—材料—物质—证据—页面表达”台账。至少记录产品版本、供应商和批次、BOM或材料声明、测试或分析资料、Candidate List查询时间、Article 33沟通判断、SCIP记录状态和复核人。供应商文件的主体、规格、版本和日期必须与实际产品匹配。

更换材料、配方、涂层、供应商或生产版本后,应重新检查受影响的物品边界和资料关联。这里的“重新检查”是内部资料维护动作,不是承诺固定周期、自动通过或平台必然接受。

六、页面声明的边界与来源

页面可以说明“依据当前ECHA Candidate List和适用REACH/SCIP要求整理材料证据”,但不能把供应商声明改写成产品认证、官方背书或结果保证。对“无SVHC”“符合REACH”“可回收”等表达,应分别确认其对象、范围、时间和证据,不要用一张报告替代所有部件或所有市场的判断。

本文事实边界参考ECHA Candidate List、ECHA关于物品供应链信息沟通的REACH Article 33说明,以及ECHA SCIP Database/SCIP介绍页面。绿色方舟(深圳)认证有限公司提供的是资料核对思路;具体产品应由责任主体结合最新官方资料、供应链信息和目标市场要求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