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DR 资料准备的起点不是通用证书,而是先确认产品是否落入法规附件 I 的相关商品和产品范围,再把产品、生产地块、供应商、交易记录与尽职调查声明信息连接起来。本页是资料核对参考,不代表对任何具体产品的适用性或结果作出判断。
一、先建立产品范围表
为每个 SKU 留存产品名称、型号或批次、材料组成、数量或重量、拟投放市场的国家/地区、相关商品类别、HS 编码及附件 I 对应条目。对复合产品,应拆开识别其中实际受法规覆盖的商品或材料;不能把整家公司、全部 SKU 或一张供应商证书当成适用单位。
建议字段:SKU/批次、产品和材料描述、商品类别、HS 编码、供应商、生产国、生产日期或时间范围、文件编号、对应地块和版本记录。
二、生产地点与地块信息
对法规覆盖的相关商品,资料表应能把生产地块与商品、批次或供应链记录对应起来。按适用情形准备地块的地理位置数据、生产国、生产日期或时间范围,以及供应商提供的地块清单、地图、坐标或地理多边形文件。地理信息的精度、格式和对应关系应按官方系统、法规附件及适用指南核对,不能用一个国家名称替代地块信息。
三、合法性与供应链证据
尽职调查资料通常需要围绕三步组织:收集规定信息、按风险因素评估风险,并在必要时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证据可包括供应商和生产者身份、采购合同、发票、运输或批次记录、生产国适用法律文件、地块与商品的对应表,以及对风险评估和风险缓解措施的说明。
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和供应商声明只能证明相应事项,不能自动替代地块信息、合法性判断或尽职调查声明。文件中的主体名称、产品描述、数量、批次、日期和地理范围应相互一致;不一致时应保留解释和更正记录。
四、尽职调查声明与页面表达
需要提交或引用尽职调查声明时,应记录声明编号、提交主体、对应产品或批次、关联供应商和地块信息,并保存与声明相互指向的文件版本。下游传递的编号或声明标识也应与交易链记录对应。网站页面可以说明“正在按 EUDR 要求整理产品、地块和供应链资料”,但不应把资料准备写成已完成、已获批准、已通过审查或可覆盖全部 SKU。
五、当前时间信息如何记录
欧盟委员会当前 EUDR 页面列示:大型和中型经营者的适用日期为 2026 年 12 月 30 日;大多数微型和小型经营者为 2027 年 6 月 30 日;已受欧盟木材法规覆盖的微型和小型经营者为 2026 年 12 月 30 日。页面和内部排期应注明核对日期,并以合并法规、修订法规及欧盟委员会最新实施信息为准;不要把日期写成对所有主体、产品或交易都相同的结论。
六、发布前五项人工复核
① 具体 SKU 和附件 I 范围是否有依据;② 相关商品、产品、批次和地块是否一一对应;③ 地理位置、生产时间、合法性和交易文件是否存在可解释的断点;④ 风险评估、风险缓解和声明编号是否有版本记录;⑤ 页面表述是否区分资料准备、法规要求和实际结论,并未扩大为通用认证或结果承诺。
来源:Regulation (EU) 2023/1115 合并文本;European Commission, Regulation on Deforestation-free Products;相关官方实施与指南页面。具体适用性应结合产品、交易角色和最新官方信息逐项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