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围绕《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碳足迹要求的资料核对框架。重点不是套用一份通用报告,而是把电池型号、制造工厂、生命周期数据、计算方法和声明版本对应起来。
一、先确认声明对象与适用范围
法规第7条针对电动汽车电池、容量大于2 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和轻型交通工具电池,要求按每个电池型号、每个制造工厂建立碳足迹声明。实际判断仍应结合产品类别、容量、投放市场方式和最新适用文本,不能仅凭“锂电池”三个字下结论。
资料表至少应记录型号或版本、制造工厂、额定能量、化学体系、生产批次范围、投放市场主体以及声明适用的市场和语言。若型号、工厂或关键材料发生变化,应重新判断现有声明是否仍覆盖。
二、把功能单位和生命周期边界写清楚
《法规》附件II要求碳足迹计算建立在具体电池型号和具体制造工厂的物料清单、能源及辅助材料数据上,并识别可能成为主要贡献项的电子部件和正极材料。资料审查应先固定功能单位、系统边界、生命周期阶段、分配规则和数据期间,再讨论数值。
建议保留一份边界说明:纳入或排除哪些原材料、部件、制造过程、运输、使用阶段和报废/回收阶段;每一项排除都写明理由和数据来源。不同工厂、化学体系或容量版本不要合并为一个未经说明的平均值。
三、建立可追溯的输入数据和证据表
按“数据项—来源—责任人—期间—单位—转换—版本—缺口”建立台账。核心材料可包括BOM、正极和负极材料信息、电芯与电池包部件、工厂能源账单或计量记录、辅助材料、生产产量、供应商数据质量说明,以及运输和回收阶段的边界记录。
每个关键输入都应能回到原始文件和具体型号。供应商的通用环境声明不能自动替代本型号、本工厂的输入证据;缺失数据应标注估算方法、假设和不确定性,不要把估算值写成实测值。
四、区分计算、核验与页面声明
法规要求的计算和验证方法以第7条及附件II规定的基本要素为基础,并与最新产品环境足迹方法及相关类别规则保持一致。资料包应分别保存计算模型、因子和版本、输入文件、结果表、变更记录、核验意见及适用的声明格式。
页面或客户资料只使用已能由台账支持的表述。不要把“已完成内部计算”写成“已获欧盟批准”,也不要用未经核验的等级、排名、减排比例或统一结论替代声明本身。若引用性能类别、阈值或数字,应标明适用法规文本、版本和证据位置。
五、发布前的型号级复核清单
- 型号、工厂、容量和化学体系与BOM、生产记录和声明完全一致;
- 功能单位、生命周期边界、分配规则、数据期间和估算项已形成书面说明;
- 关键材料、能源和辅助材料的来源、单位、转换和版本均可追溯;
- 计算文件、核验材料、声明格式和页面文字使用同一版本;
- 法规引用以Regulation (EU) 2023/1542及其后续适用文本为准,并保留复核日期。
这套清单用于资料准备和页面复核,不替代企业对具体产品适用法规、数据质量和申报责任的独立判断。绿色方舟(深圳)认证有限公司的客户可见材料也应以具体项目证据和已核验文本为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