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2023年正式发布Machinery Regulation (EU) 2023/1230(机械法规)——注意是Regulation"法规"不是旧版Directive"指令",Regulation会直接在各成员国生效,不需要转化为成员国国内法,法律效力更强。正式生效并取代旧机械指令Directive 2006/42/EC(MD)的时间:2027年1月20日

🔹 过渡期怎么用:2027.1.20之前投放欧盟市场的机械:仍按旧MD 2006/42/EC的CE合格评定、CE标志、TCF技术文件要求即可;② 2027.1.20当天及之后:必须按新Regulation (EU) 2023/1230完成新版CE合格评定、TCF、DoC;③ 如果你的机械本来就是新Regulation生效之后才做的,直接走2023/1230流程更省事。

二、新法规的7项核心变化(对比旧MD)

变化领域旧MD 2006/42/EC新Regulation 2023/1230
1. 软件/功能安全通用安全要求,软件没有独立章节新增独立章节要求:机械的嵌入式软件、PLC编程、功能安全功能SIL/PL等级
2. 网络安全/远程操作没有网络安全要求远程诊断、远程操作、IoT机械必须做网络安全:身份认证、固件签名、漏洞响应
3. AI集成机械几乎没有AI用于防护、安全监控、机器人路径规划的,必须符合AI法案对应要求
4. 机器人生成式/协作机器人通用ISO 10218-1/-2引用更详细的协作机器人安全、移动机器人(AGV/AMR)、人机协作区的要求
5. 二手机械/翻新机械定义模糊明确:重大改造(CE modification)后的机械需要重新做CE
6. 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没有统一有效期公告机构资质有明确有效期,定期复核,监管更严
7. 说明书/HMI数字化纸质说明书为主明确允许使用数字化说明书和HMI电子安全警告,但必须符合访问条件

二、最常涉及的机械品类与"高风险需要公告机构"清单

无论是旧MD还是新Regulation,机械都分"自我声明类"和"必须公告机构NB参与类"两大类:
🔸 一般机械(附录I一般健康与安全要求EHSR):厂家自我评定→写DoC→贴CE即可,不需要强制公告机构(例如包装机械、输送线、木工机床的一般型号等)。
🔸 附录IV(旧)/对应新法规附录高风险清单:必须由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 NB)参与做EC型式检验/质量保证,例如:
• 圆锯/木工危险机械;• 压力机/注塑机/金属压机;• 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 升降平台/高空作业平台;• 叉车/工业卡车;• 食品加工中高速切割、切片、绞肉危险部位;• 农用拖拉机的部分功能;• 电梯(独立的Lift Directive之外也有交叉)。

三、现在到2027.1.20的企业准备顺序

立刻盘点在售机械的MD合规状态:TCF(技术文件)有吗?DoC(符合性声明)日期对吗?风险评估、电路图、零件BOM、使用说明书、安全功能测试报告齐不齐?

看是否用到嵌入式软件/远程诊断/IoT/AI:如果有→按新2023/1230新增章节先搭安全架构,不要等2027再改(软件/网络部分通常是耗时最久的)。

高风险机械(附录IV/NB参与):先确认你现有公告机构的资质范围和有效期,再评估2023/1230下是否需要重新型式检验。

说明书和HMI:现在开始按数字化格式准备安全警告,不要只准备纸质版本。

二手/翻新业务:如果有重大改造,提前预留做重新CE的预算和时间,不要把翻新机当"原机没过期"直接出。

五、4个最高频的机械CE误区

"做过CE MD一次就永远有效"→只要安全功能、关键部件、控制软件有任何"重大变更"就必须重新评估,新法规生效后按新的走。

"CE MD过了=欧盟操作员可以不用培训"→CE覆盖的是机械本身设计的安全,操作员培训和企业的ISO 45001是雇主层面的事。

自我声明类机械就不需要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是任何机械CE的基础,没有风险评估=TCF根本不完整。

新法规2027才生效所以现在不用准备→软件、网络、AI、说明书这些都是硬功夫,通常要改1-2年,2026年再改就晚。

六、提交前最后3项动作

1️⃣ 查你3款最核心的在售机械型号:属于一般机械还是旧附录IV/NB参与?现有TCF里真的有风险评估、电路图、BOM、说明书、测试报告吗?
2️⃣ 如果机械有软件/远程操作/IoT:有没有人负责软件功能安全和网络安全?有开发流程吗?固件是签名升级的吗?
3️⃣ 看公告机构资质:NB号覆盖机械品类吗?资质在2027.1.20之后有效吗?提前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