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电气用品进入日本市场前,不能只把“备案”和“认证”当成一张通用证书。应先确认产品是否属于《电气用品安全法》(Electrical Appliances and Materials Safety Act,俗称电安法)的指定范围,再按产品类别、经营主体和适用技术要求建立记录。
一、先确认:产品是否落入 PSE 范围
METI 官方资料将电气用品分为“特定电气用品”和“特定电气用品以外的电气用品”。官方英文概览列出 457 项指定电气用品,其中 116 项为特定电气用品;示例包括电源装置、延长电源线、插头、部分照明和电气设备。数字和具体品目可能随法律、政令或官方清单更新,不能用产品名称或 HS 编码单独替代分类判断。
建议为每个 SKU 留下:产品照片与型号、额定输入/输出、用途和供电方式、关键部件及电池信息、销售对象与日本销售路径、制造商/进口商关系,以及对应的电气用品名称和型式区分。若产品同时涉及电池、无线、充电器或其他制度,应另行确认相应要求,不把它们自动归入 PSE。
二、METI 事业届出对应谁
制造或进口电气用品的经营者,原则上需要向主管机关提交事业开始届出;对进口品,承担法定义务的关键主体是进口经营者。仅从事销售而不制造、不进口的销售者,官方流程强调其应确认产品标识,而不是把进口经营者的届出义务转移给自己。
海外经营者直接向日本消费者销售 PS 标志适用产品时,还应单独核对 2025 年 12 月 25 日起实施的产品安全四法修法安排:是否属于“特定进口事业者”、是否需要选任日本国内管理人、届出应向哪个机关提交。该规则有适用条件,不能概括成所有跨境卖家或所有电气产品都必须采用同一流程。
三、为每个产品建立四组证据记录
1. 主体与范围:制造商、进口经营者、销售者之间的合同和授权关系,事业届出信息,工厂/场所信息,SKU、型号和型式区分。
2. 技术文件:规格书、额定值、BOM、关键元器件资料、结构或电路资料、使用说明书、标签版面和日文警示语。文件版本应能回到实际销售型号。
3. 测试与自检:按适用技术要求确认测试项目、样品代表性、测试条件和报告覆盖范围;保存自检方法、结果、日期、判定依据及复核人。不要预设“24 个月内报告”这类对所有产品通用的固定有效期。
4. 标识与流通记录:核对产品上应显示的 PSE 形状、经营者名称等法定信息;特定电气用品还要核对符合性评价机构名称或规定的缩写/注册商标等要求。包装、说明书、网页和实物标识要按版本留档,避免把供应商报告、品牌页面和实际产品混用。
四、从资料表到页面表达:四个复核问题
① 产品型号、额定值和关键部件是否与测试样品一致?② 进口经营者或日本国内责任主体是否与届出、标识和交易记录相互对应?③ 自检、符合性评价(如适用)、标签和说明书是否分别有证据,而不是用一份报告代替全部事项?④ 页面是否只陈述已经核实的产品属性和文件状态,没有把“已准备资料”写成“已获批准”或“必然通过”?
资料发生型号、额定参数、关键零部件、制造场所、进口经营者或标签变化时,应触发重新评估。本文是资料核对框架,不替代针对具体品目的法律意见、主管机关解释或注册符合性评价机构的判断。绿色方舟(深圳)认证有限公司可据客户提供的产品与主体资料,协助建立 SKU—责任主体—技术文件—页面表达的对应记录。
来源与更新时间
本文依据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Electrical Appliances and Materials Safety Act》概览、面向经营者的电气用品程序说明,以及 METI 关于海外经营者受产品安全四法规制的官方页面整理。日本官方清单、政令、技术要求和届出流程可能调整,实际项目应在提交或销售前再次核对最新官方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