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DR 不是一张通用证书,而是围绕相关商品和产品建立的尽职调查与责任记录。准备资料时,应先确认产品是否落入法规附件 I,再把商品、生产国、生产地块、供应链文件和拟提交的声明逐项对应。
本文是资料准备与页面表达参考,不判断任何企业或产品是否已经符合 EUDR,也不替代适用法规、主管机关、海关或客户的具体审查。页面中的“资料已收集”“正在核对”不能写成“已获批准”或“已认证”。
一、先确认适用范围与责任角色
EUDR 针对与毁林和森林退化相关的七类相关商品:牛、可可、咖啡、油棕、天然橡胶、大豆和木材,以及附件 I 列出的相关衍生产品。是否适用不能只看品牌或品名,还要核对产品描述、HS 编码、组成和投放欧盟市场或出口的交易路径。
- 识别具体经济主体、欧盟市场上的首次投放者、出口方、下游经营者或贸易商及其职责,不把供应商身份自动等同于自己的责任。
- 确认生产国、生产日期或时间范围,以及每一处相关商品生产地块;牛产品还要关注饲养场所信息。
- 将 EUDR 与 PPWR、CBAM、REACH 或自愿性认证分开建档;其他体系的证书可以作为背景资料,但不自动代替 EUDR 所需信息。
二、尽职调查资料应回答哪些问题
按照 EUDR 的基本框架,资料应支持三个判断:产品没有造成法规所称的毁林或森林退化;产品依生产国相关法律生产;并且在适用时有对应的尽职调查声明或简化声明。结论必须来自产品特定信息、一般风险信息和必要的风险减缓记录,而不是一张泛用证书。
地理位置需要能对应实际生产地块。根据适用条款,坐标通常至少应有六位小数;超过四公顷的非牛商品生产地块,通常需要用足够的坐标点表达地块边界。不要用工厂地址、港口或供应商办公地址替代地块信息。
三、按证据链整理产品与供应链
- 产品层:建立 SKU、产品描述、HS 编码、数量、组成及相关商品映射;记录不同批次或来源不可混为一条记录。
- 产地层:保存生产国、地块或养殖场位置、生产日期或时间范围及能够解释来源的供应链资料。
- 合法性层:根据生产国和产品情形整理土地使用、环境、森林、第三方权利、劳动、人权、FPIC、税务、反腐败及贸易海关等相关法律证据;适用范围应逐项判断。
- 风险层:保存风险识别、信息来源、异常处理、风险减缓和复核记录;若无法证明风险为可忽略水平,不应把资料状态写成“无风险”。
- 声明层:将拟提交的尽职调查声明或简化声明与产品记录、责任主体和交易批次互相引用,并保留提交后的编号和版本。
四、不要把准备资料写成结果承诺
EUDR 的义务对象、声明方式和适用日期会随企业规模、既有 EUTR 身份、产品路径及最新修订文本而变化。欧盟委员会当前说明:大型和中型经营者适用日期为 2026 年 12 月 30 日;多数微型和小型经营者为 2027 年 6 月 30 日;已受 EUTR 覆盖的微型和小型经营者为 2026 年 12 月 30 日。实际判断应以适用的最新法条和官方指导为准。
- 可写:已按产品、生产地块和交易批次建立资料索引,相关字段正在与供应链文件核对。
- 避免:保证通过海关、保证平台不下架、保证零风险、保证固定时间完成,或用 FSC、PEFC 等其他体系的证书替代 EUDR 记录。
- 页面应区分法规要求、企业内部准备状态、客户额外要求和仍待主管机关或交易对手确认的事项。
五、提交前的人工核对顺序
- 按附件 I 核对产品、HS 编码、组成和交易路径。
- 逐批匹配供应商、发票、运输记录、生产国、地块位置和生产日期或时间范围。
- 检查地理位置是否指向生产地块,是否覆盖所有相关来源,坐标格式是否满足适用条款。
- 把生产国合法性资料、风险评估、减缓措施和声明编号放入同一证据索引。
- 由责任主体复核提交内容、保存版本和留档期限;页面公开表述只描述可证实的资料状态。
来源与版本说明
本文依据 Regulation (EU) 2023/1115、欧盟委员会 EUDR 专题及其实施指导和 EUR-Lex 最新整合文本整理。法规、附件、信息系统和适用日期可能继续调整;绿色方舟(深圳)认证有限公司建议在实际申报或对外承诺前,核对最新官方文本、产品范围、主体规模和交易角色。